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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admin 百科 2023-03-08 00:13:36 473 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8-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督管理委员会证*许可[2016]306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148,5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37.15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2,869,90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7,130,034.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31-00009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通快递)已使用募集资金3,385,131,069.13元,其中向重大资重组交易对方陈德军、陈小英支付申通有限100%股权的现金对价2,0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资金1,385,131,069.1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007,150.9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330,876,018.92元。

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会《上市公司*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28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之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凤起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营业部于2016年12月26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管协议范本格式无重大差异。自协议签署日至本年末,各协议签署方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形。

2017年7月3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管协议》;公司及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管协议》;公司及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独立财务顾问海际证券分别与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申通瑞丰快递有限公司、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长春灵通物流有限公司、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漯河瑞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9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管协议范本格式无重大差异。自协议签署日至本年末,各协议签署方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形。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注: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有关事宜之协议》,与海际证券签署《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持续督导协议》,自2017年6月19日起,公司聘请海际证券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期限至2019 年 12月31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 *** 等情况,以自筹资金 441,445,732.79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41,445,732.7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31-00006号),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之一次会议及第四届*事会之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之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3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申通快递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在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实施地点上,拟将郑州项目调整为漯河项目,将沈阳项目调整为泉州项目;在资金使用计划上,为了更好地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则根据各项目的具体进展,拟进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公式

注1:中转仓配化一体化建成后将提高申通快递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络,提升运营效率,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2:运输车辆购置项目的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干线运输能力,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提高运输效率,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3: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是为了缓解中转处理压力,保障快递业务时效性的要求,、降低人工成本,提高自动化、现代化水平的必经之路,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4: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是为了以信息化为驱动,全方位提升信息利用能力,打造信息生态链,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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