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正文

"多多"App封禁我小店,扣押全部货款和保证金,起诉跟进

admin 百科 2023-02-28 15:41:17 444 0

2022年02月25日 20:19:00“多多”App平台以我店铺商品描述不符或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涉嫌诱导宣传或欺诈为由,将我的"多多"App店铺封禁,扣押保证金,随后又扣押我所有货款。多次协商无果,遂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起诉过程动态跟进。

历经多次波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7日,决定对该案立诉前调解案件,后续情况将随时跟进报道。

2022年08月09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通知我单位,已将诉调案件升级为民诉案件,并正式立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焦作市解放区工业路宇友通讯器材部:你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2022年08月09日立案,案号为(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您可以关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案件进展。--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并在同日,缴纳了诉讼费,25.49元。

诉讼费用 25.49元

最新:

2022年09月15日上午,焦作市宇友通讯部诉上海寻梦信息有限公司(拼多多)一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线开庭。被告拼多多认为原告滥发信息,原告出售手机盲盒以及其他两个盲盒导致被封店。原告认为,拼多多并未禁止商家出售盲盒,而且原告的手机盲盒并未售出。同时,被告在封禁原告店铺时,应该给予原告申诉的权力,但被告并未履行此程序,系程序违法。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货款及保证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7000元。最新进展,会持续跟进。

更新:

卖家的权益可以被拼多多官方随意的伤害,买家收到货之后可以随意申请退货,只要申请系统会自动同意退货退款,而且是顺丰快递免费取件,不清楚这个快递费是不是要从卖家账户里扣钱。有可能是快递员取走货品,不管是不是卖家的东西,也不管卖家有没有收到货,系统都可能把货款打给买家。甚至有可能随便填写一个单号,就能自动完成退款。

拼多多官方可知道我这个小店,卖出一件商品,要付出多少心血。上架商品,转发宣传,包装商品,邮寄商品,还要为便宜那一块钱邮费往返于各个快递公司。当这些闲置的二手物品在新用户手中继续使用,焕发生命活力的时候,你知道这种感觉有多欣慰吗?你们本应保证商家店铺稳定,长久,让商家相信你们!但你们随意就能封锁关停注销别人的店铺,你们诚实守信的法则哪里去了?

目前的退店界面截图如下:

以下是拼多多面临的司法起诉,光开庭公告都已经排到了2023年的6月底......

继续揭批拼多多敛财秘术:

假设你(商家)在"拼多多"App店铺里,没有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O元),但是货款账户里面有钱。你对买家进行"小额打款",比如是3元。这时候,你无法用货款里的钱进行"小额打款",拼多多平台会提示你用银行卡快捷支付或微信支付打款。按常理说,如果你这样操作的话,就是直接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把钱打给买家了,这个操作也就完结了。但是回过头来,你却发现,这个3块钱又进到你的保证金里面了(保证金从0元变成3元)。通过询问官方客服,你才知道,拼多多最终还是用你的货款对买家打的款。你可能会疑惑,货款里明明有钱,直接扣货款3块钱给买家就是了,为什么要绕这么大一圈呢?客服会对你说,给买家小额打款多少钱,保证金也得有多少钱,也就是保证金要大于等于小额打款的钱数。你给买家打3块钱,你保证金是0元,那么你通过微信转出的钱并不是到买家账户里了,而是到了保证金里。这个时候,拼多多系统才会从你的货款里给买家打3块钱。我考虑拼多多这样做的目的是:1、保证金只有退店时才能提取,没有货款好提取,拼多多是为了稳住商户;2、拼多多这样的操作,可以为自己公司截留圈存相当一部分流动资金,全国算起来就是天文数字,光吃利息都用之不竭。可见,"多多"App水很深,套路也很深,商家们擦亮眼睛。

"多多"App"小额打款""优先"转进"保证金"账户

宇友通讯诉拼多多脉络图:

2021年1月18日在拼多多开立店铺焦作市宇友通讯部,店铺ID:511244758。

2021年11月10日在拼多多缴纳1000元保证金。

2022年2月22日晚19:15:38秒告知原告商品”惊喜盲盒居家百货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学习用品盲盒随机发1件”(商品ID:327736489142) ”违反平台合作协议与规则--商品描述不符或存在交易风险”。

2022年2月25日晚19:18:05秒(商品黑名单站内信显示的是19:18:10秒,错十秒)又通知原告商品”2手手机惊喜盲盒百分百抽手机2手手机盲盒”(商品ID:329643627137)”商品描述不符或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涉嫌诱导宣传或欺诈”。

2022年2月25日晚20:19:00秒又通知说”商品描述不符或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涉嫌诱导宣传或欺诈”,对原告店铺进行三级限制。不仅下架了这两个盲盒商品,而且同时下架了原告店铺的所有商品,并扣押了原告所有售出商品的全部货款245.62元人民币。

2022年4月15日,原告起诉拼多多之后,拼多多又于4月18日晚20:59:53秒以”店铺严重违规”为由,扣除了原告店铺的1000元保证金。

2022年2月26日、2月27日、3月4日、3月5日收到了拼多多官方客服毫无实质性内容的回复:关于您之前咨询的店铺限制问题,请登录商家后台店铺管理-违规信息中核实限制店铺原因,详情可至规则中心查看《拼多多描述不符处理规则》及《拼多多滥发信息处理规则》,若有售后纠纷,请后续妥善处理纠纷订单,请知悉。但并未告知原告有申诉通道可行。

在这期间,原告不断通过客服电话021--53395088按2-1-0,反映资金被冻结问题,均无实质性进展。期间,曾有客服告知原告,原告的店铺被封禁14年。

2022年3月15日上午11点25分40秒,电话021-24155018的1003843号拼多多客服来电说原告的店铺存在描述或者质量抽检不合格的违规,店铺预计复核时间是2023年2月底,让原告耐心等待。

2022年3月8日国家 *** 局回复,该 *** 件已转交上海 *** 办办理。直到起诉前,原告曾向上海12345热线,上海市*局,上海 *** 局,新民晚报等求助,都毫无作用。

2022年4月15日,原告在线向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起诉“拼多多”实际经营者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提交4171709号立案申请,由上海长宁法院郑丽敏法官于2022年4月19日07:21:10办理,结果为:不同意立案,原因为:请明确被告二身份信息。

2022年4月19日提交4178128号立案申请,由上海长宁法院钱逸颖法官于2022年4月20日11:33:06办理,结果为:不同意立案,原因为:您提交的网上登记立案申请,我们已经认真查阅,但仍无法在线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经审查,立案需以下材料: 1、起诉书本人签字,起诉书格式可参见民事诉讼法124条,应符合基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 2、 明确诉请,基于合同纠纷应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告与合同订立人应一致 ; 3、所有被告的有效法律身份证明及工商信息; 4、格式合同、商户入驻信息截屏(应含有原告身份信息)、被冻结资金的相关证据; 5、受托人为公司员工的,应提交劳动合同,法人应提交法人身份证明。 请备齐上述材料后再行上传。

2022年4月27日提交4195858号立案申请,由上海长宁法院钱逸颖法官于2022年4月28日15:34:50办理,结果为:不同意立案,原因为:您提交的网上登记立案申请,我们已经认真查阅,但仍无法在线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后提交起诉书符合要求,在最后一次提交中一并处理。

2022年4月27日提交4195858号立案申请,由上海长宁法院钱逸颖法官于2022年5月12日15:16:14办理,结果为:不同意立案,原因为:您提交的网上登记立案申请,我们已经认真查阅,但仍无法在线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后提交起诉书符合要求,在最后一次提交中一并处理。

2022年4月27日提交4195858号立案申请,由上海长宁法院钱逸颖法官于2022年5月12日15:16:16办理,结果为:不同意立案,原因为:您提交的网上登记立案申请,我们已经认真查阅,但仍无法在线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后提交起诉书符合要求,在最后一次提交中一并处理。

2022年4月27日提交4195858号立案申请,由上海长宁法院法官于2022年6月7日14时12分办理,结果为:不同意立案,原因为: 您提交的网上登记立案申请,我们已经认真查阅,但仍无法在线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后提交起诉书符合要求,在最后一次提交中一并处理。

2022年5月31日提交4287297号立案申请,由上海长宁法院齐敏音法官于2022年6月2日12:44:27办理,结果为:同意诉调,原因为;经查明,编号为4287297的网上立案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本案已立诉调案号:(2022)沪0105民诉前调3036号,无需再次提交网上立案起诉状纸质版本。

2022年6月7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将本案立为诉前调解案件,案号为:(2022)沪0105民诉前调3036号。

2022年8月9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将本案从诉调案件转为正式立案,案号为:(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曾有法官联系原告说,拼多多给出的调解方案是把200多块钱货款退还原告,但1000元保证金不退还,原告不同意此方案。

2022年8月9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出具缴费通知书,通知原告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

2022年8月10日,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将(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送达回证、受理通知书等送达原告。

2022年8月10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通知:您查询的案号(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

2022年8月14日,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向原告电子送达(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用),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通知当事人用)。

2022年8月15日,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将传票(无存根)、举证通知书送达原告。

2022年8月15日,上海长宁区法院通知原告,关于(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一案,定于2022年9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在线开庭审理。

2022年9月5日,上海长宁法院通知原告:本院已受理你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现将证据-(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1案被告上海寻梦提交、证据目录-(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1案被告上海寻梦提交送达给你。

2022年9月15日上午9时,本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线开庭,进行之一次庭审。

2022年9月23日,上海长宁法院通知:(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案件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10时00分在线开庭审理,由于证据交换原因,未按时开庭。

2022年9月23日,上海长宁法院通知:关于(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一案,定于2022年10月12日14时00分在线开庭审理。

2022年9月23日,上海长宁法院通知:本院已受理你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现将传票(无存根)送达给你。

2022年9月30日,上海长宁法院通知: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案件定于2022年10月12日14:00-15:00进行在线庭审。

2022年10月9日,上海长宁法院通知:已受理原告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现将被告2补充证据送达给原告。

2022年10月12日,上海长宁法院通知:本院已受理原告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现将2022.10.12被告补充证据送达给原告。

2022年10月12日下午14时,本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线开庭,进行第二次庭审。

2022年10月19日,上海长宁法院通知:关于(2022)沪0105民初15765号一案,定于2022年10月26日11时30分在调解室2105宣判,希你作为本案的原告准时出庭。

2022年10月26日上午11时30分,本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调解室2105宣判。判决如下:宇友通讯部与寻梦公司之间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解除,寻梦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店铺保证金901元,解除店铺账户内资金245.62元、营销账户内资金12元的限制措施,宇友通讯部可自行提取。

2022年11月17日,拼多多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健康食品 产品推荐 洗护测评 知识科普 牛牛说喷剂 霸王液精华液 七月七胶囊 牛鲨延时喷剂 今枪哥延时喷剂 小牛测评网 赛无双 银豹鹿鞭糖 无限神力虫草鹿血糖

版权声明 1、本网站名称:三九知识
2、本站永久网址:www.1puu.com
3、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aaw4008@foxmail.com 网站右下角【投诉删除】可进入实时客服
5、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载任何违法的相关信息,访客发现请向站长举报
本文链接:http://www.1puu.com/post/10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