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法律专业和心理知识为您解决现实难题
10月28日,江苏徐州。袁女士称,自己的快递遭人冒领,在快递点要求查询时手机被打掉。该快递点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快递误出库,打了5遍电话不接,快递找到后已交给袁女士。当时不满袁女士录像打掉了她的手机。
袁女士随后报警。她说老板在警察面前向她道歉,但警察离开后又对其进行辱骂。袁女士随即打电话给客服投诉,她发现该站点老板曾多次被投诉。客服表示,“他们会通知总部,可能会严肃一点处理”。
我不知道现在的服务行业对于服务保障工作是有何具体要求的。随着网络高速发展,以及移动终端操作越来越便利,而且人们普遍越来越忙碌,使用快递、买卖等手机解决物品流转可以解决各自的时间问题。
但因此引发的新问题是快递量越来越越大,在庞大数量的背后尽管有高度智能系统管理能够解决,但在最后一公里的落地阶段,还是需要人来完成,而且一定数量的人。
于是,入行门槛低,鱼龙混杂的现象也频繁出现。理论上讲,如此大基数的快递偶尔出现错误还是能够接受的,尽管在此过程中女子直接用手机拍摄视频的做法有不妥的地方(作为被拍摄者是有权阻止的),但不管怎么样,他在工作期间,代表的是不知道是哪家快递公司,在处理方式仍应当以更高的要求来规范处置方式,而不该以如此恶劣的动作阻拦。
我看到有新闻说此事后来闹到派出所,这种情况一般派出所也是调解(huo xi ni)结案,毕竟双方都存在不妥之处,特别是快递方。但快递方男子仅仅是打掉手机,没有出现人身伤害的话,此事也就到此为止。
据了解事后快递公司虽然为女子处理好丢失快递的事情,但还是对该女子进行了骚扰(毕竟有她的地址和电话)。
因此在这件事上,我觉得还是有几件事有必要提醒观者:
一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在11月1日正式施行,以及《民法典》和《治安处罚法》都有具体指向性规定的情况下,不要这么明目张胆、未经他人允许而拍摄,否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和肖像权。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 *** 、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依照民法典,属于侵权行为,侵犯公民的肖像和隐私。
二是快递男子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个比较重)。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更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不知道被打落的手机价值多少钱?造成的损失有多少?现在好的手机都要大几千甚至上万的。当然,我们的量刑标准有时候还不能完全赶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这是另外一个层面要讨论的问题。
轻则也是可以通过治安处罚法(第49条)来予以追究赔偿,甚至面临拘留的风险。
三是我们国家现在对动手行为采取的是行为说,不是结果说。即你只要动手打人了,就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而不是看你是否给他人造成了伤害结果。
快递男子的这一动作,如果在打翻手机的同时还伤到女子的身体,免不了要受点处罚。
现在的社会,大家都开始有 *** 意识了,被取证的成本却越来越低(遍布的摄像头和他人录拍摄功能齐全的手机),冲动是魔鬼,生气还伤身,不值得……
您的现实难题咨询加微信:lawslee
健康食品 产品推荐 洗护测评 知识科普 牛牛说喷剂 霸王液精华液 七月七胶囊 牛鲨延时喷剂 今枪哥延时喷剂 小牛测评网 赛无双 银豹鹿鞭糖 无限神力虫草鹿血糖